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日前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的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福州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由此前的1960元上調為2195元。
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閩人社文[2025]14號)和《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2024年度福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榕公積金管委[2024]2號)文件規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新開戶的繳存單位職工和已開戶的繳存單位新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繳存的,應按照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的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2195元執行。福州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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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5-03-07 0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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