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獲悉:今年我區部分統籌地區將繼續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按照7.5%(不含生育保險)執行,階段性降費執行一年到期后,明年各統籌地區將全部恢復至原繳費率。

執行的統籌地區分別為自治區本級和烏魯木齊市、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塔城地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執行時間從今年3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用人單位以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作為單位繳費基數,并按一定比例繳納,各統籌地區繳納比例不等,而職工個人則以本人工資收入作為個人繳費基數,按2%的比例繳納,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2022年3月1日起,我區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調整機制,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不含生育保險)超過7.5%,并且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平均支付水平高于15個月的統籌地區,開始執行一年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至7.5%。2023年3月,自治區本級和烏魯木齊市、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塔城地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繼續執行一年階段性降低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率至7.5%,明顯減輕了企業負擔,對助力穩經濟發揮積極作用。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6-14 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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